第76章 他的记忆,他的身体无可避免地走向崩坏(1/2)

作品:《高冷男友的偏心宠

吃晚饭时,欧阳怀慕像一匹饿狼,扑在饭桌上,先是用勺子,嫌勺子舀着粥太慢,他索性扔了勺子,端起饭碗就往嘴里倒。

一碗米粥几秒钟就喝完了,碗还没放下,他一抹嘴,问他母亲,还有没有。

他母亲红着眼,又给他盛了一碗。

第二碗米粥,欧阳怀慕又是用同样的方式灌进肚子里。

他母亲偷偷擦了眼泪,不停地说道,“宝啊,喝慢点,啊,喝慢点,还有,锅里还有,都是给你喝的啊。”

欧阳怀慕听不进去,倒完第二碗米粥,马上又问道,“妈,我还想要。”

他母亲一秒钟都不敢耽搁,又给他装了一碗。

叶青筠被他这阵势吓傻了,欧阳母亲看懂了她呆若木鸡的表情,解释道,“他从学校回来,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吃也不喝,任我们怎么叫他,他就是不肯开门。”

叶青筠顿时醒悟过来,等欧阳怀慕放下空碗时,她就把自己的那碗米粥推到他面前,“慢点喝,你太多天没吃饭,这样吃法小心伤了胃。”

接连喝了三碗米粥,欧阳怀慕缓过劲来,他难为情地笑了笑,“你喝。”

“你怎么这么傻?”豆大的煤油灯下,叶青筠难以抑制地难过起来。

欧阳怀慕却是开怀地笑了,他眉目深情地看着叶青筠,“我没傻。”

再后来的故事,不用说,所有人都能猜得到。

毕业后,欧阳怀慕进了工厂当技工,而叶青筠则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后回到当初他们相遇的高中当老师。

再后来,他们结婚了,第二年便生下第一个孩子。

据叶青筠回忆,那段岁月确实艰苦,但欧阳怀慕一直都对她很好。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他不吃,也不许孩子吃,都要先留给她吃。他一年四季穿着厂里的工作服,而她的衣服都是扯新的布料,按照时兴的款式做。

有一年,她在淮海路的一家皮鞋店看中了一双皮鞋,随口说了句喜欢。过几天欧阳怀慕就偷偷地买回来。

他们的家在清海市的老城区,两个孩子,儿子在科技园从事互联网工作,为了方便,几年前举家搬迁至科技园。女儿大学毕业后去了加拿大留学,之后便留在了当地。

几年前,欧阳怀慕检查出阿尔兹海默症后,儿子、女儿相继回到两个老人的身边。儿子一家直接搬回家中,女儿一家则在不远处的小区里买了一套房子。

老房子建于2000年初,装修带着那个时代深刻的烙印,但时茉还是从这些老式的家具中感受到一个家的温馨和其乐融融的天伦之乐。

“叔叔还会弹吉他?”

欧阳家中最多的是书籍,一面、一面的墙都是书,叶青筠是个教书的,也是个爱书之人。在这些书堆中,几把挂在墙面上的吉他倒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也许是因为宋勉的关系,她对吉他这种完全不懂的乐器也上了心,并不可理喻地认为吉他是所有乐器中最好听的,没有之一。

“是啊,他喜欢弹吉他,这个是他省吃俭用半年攒钱买的。后面这两把是儿子给他买的,这把是怀慕五十岁生日,女婿从加拿大寄回来给他的。”

叶青筠说话轻声细语,如果用一种乐器做比喻的话,时茉感觉更像是琵琶,轻拢慢捻。

“我可以照一张这个照片吗?”时茉征求意见。

“可以啊,照吧。”

得到叶青筠应允,时茉掏出手机接连拍了两张。

和前面几次的采访不一样,今天来欧阳家采访,时茉轻装简从,只带了一个梁凯和一部拍摄器材。

她更像是一个被邀请到家做客的客人,和叶青筠闲话日常。而梁凯从头到尾都保持缄默,只用一部摄像机跟进跟出地拍摄着。

“这个是欧阳叔叔年轻时的照片吗?”

叶青筠搬出相册,和她共享过去那段黑白岁月。

“是,”叶青筠如数家珍,“这是他刚进工厂当技工时拍的。”

时茉一张张认真而仔细地浏览过去,“这是你们在黄山拍的吧。”

“是,那年我们结婚十周年。”

时茉:“十周年是锡婚?”

“对。”

时茉细细推算,那是九十年代,“阿姨穿着好潮,感觉有一股浓浓的港风味,有没有?”

叶青筠笑了起来,“那时比较流行这种发型,还有这种裙子。”

“现在又流行起来了。”

“对,呵呵……”

“欧阳叔叔生病几年了?”轻松愉悦的交谈过后,时茉终于把话题引向了沉重的一面。

叶青筠倒很坦然,“六七年了吧,六年多了。”

一般来说,阿尔兹海默症患者的病程为5-10年,超过10年的少之又少。通常诊断阿尔兹海默症六七年接近于重度期,很多患者到了这个阶段,记忆力丧失,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比如她之前采访过的刘萍便是这样,常年卧病在床,连意识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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