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九章 一片空间在玉壶(1/2)

作品:《至尊神戒

秦朗是担心不加入主城的话,会有没有什么限制。

露丝笑道:“当然没坏处,自由魔花师不论你是什么系的,都可以在各个势力的地盘上来往,只要你别为哪一个主城做事就行。”

“那好,我暂时先做个自由魔花师好了,这样才方便我们到各个地方寻找十大花冠权杖。”秦朗定下了自己以后的方向,其实,他想的是,这样才方便他自由寻找太初神王的灵魂和慕容。

露丝一脸郑重地提醒道:“你的没错,不过,我要提醒你一下,你最好别让人知道你已经与玫瑰血杖融合,平时最好用别的身份掩饰一下,最好别使用火系魔花。”

“不然会怎么样?”秦朗不解地问:“又不是拿在手上,都已经与我融合了,难道他们还能抢了去不成?”

露丝细心地解答道:“如果让人知道你与玫瑰血杖融合了,花冠大陆一定会疯狂的,一定会有很多人找你,然后杀了你,只要你死了,玫瑰血杖便会从你身上分离出来,重新选择主人。如果火系公爵或火系伯爵得了玫瑰血杖,那他们就能打赢王爵,玫瑰城的城主就可能换人了。如果是别的系得了玫瑰血杖,虽然他们用不上,但他们一定会藏起来,不让火系魔花师增强实力,以免对自己主城不利。所以,只要玫瑰血杖的下落被人知道,花冠大陆就要变天了。”

正当两人一边离开玫瑰山脉,一边聊着关于鲜花世界的事时,突然听到有人叫道:“不许动,这是抢劫。配合的话,就不叫抢,不配合的话,那就杀了你,再从你身上拿,老实点,快把你们身上值钱的东西乖乖交出来。”

只见从茂密的树林中跳出三个恶狠狠的狂妄男子,身着魔骑士护甲,右手握着长剑,左手手臂上套着把盾。

让秦朗惊奇的是,三人竟然都骑着奇怪的野兽,像狼,又比狼高大凶猛,还有两颗长长的獠牙,像剑一般闪烁着锋利的光芒,想必那就是魔兽。

牙好胃口就好,这两头魔兽的胃口一定不错。

露丝一打量对方,马上便认出了对方的等级,对秦朗道:“竟然是二级魔狼骑士,心一点,魔狼是火系魔兽,防御力也比较强,又能发出大量二级火叶子,与魔骑士结合后,火叶子的命中率比魔狼强了不知多少倍,三级护花使者碰上了都难取胜,何况现在有三头。”

露丝虽然是三级护花使者,但是面对魔狼骑士还是有些忌惮。

“才二级,没关系,看我的。”秦朗心想:我连你这个三级护花使者都能对付,何况是二级的魔狼骑士。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这是秦朗的得意魔花诗,不但念出了??出了一个美女投怀送抱(露丝从树上掉在他身上),还能干掉三级火叶子(结果那棵树被烧成了灰)。

那几个二级魔狼骑士兴奋地叫道:“兄弟们,冲啊,那女的手上拿的是二级空间房屋,起码能卖一百金币,而且那女的长得太漂亮了,趁少爷还没来,我们先尝尝美女的滋味……”

一位魔狼骑士两眼放着婬光,手里挥着剑柄镶着一颗红宝石般魂晶的魔兽花剑,向秦朗和露丝冲来。

魔骑士虽然通过魔兽花剑,可以使只有精神力的人与魔兽结合,成为可以发出魔花的魔骑士,但并不能像魔花师一样把魔花发出体外,魔骑士只能通过精神力激发魂晶,由魂晶发出魔花,然后与物体接触才能攻击对方。

所以魔骑士其实是种近战职业,跟九州古代的骑兵差不多,都是短兵相接。

“找死,我最讨厌色狼。”露丝怒火中烧,三片火叶子不由分烧了过去。

“唉呀……”秦朗的魔花速度比露丝快了一步,那位魔狼骑士刚喊完,身下急冲的魔狼,被地上突然伸出的树根绊了一下,身形一滞却并没摔倒,倒是把身上的魔骑士甩了出去,摔了个嘴啃泥。

魔骑士因祸得福地躲过了火叶子,手中的魔兽花剑正好摔在秦朗面前,剑尖向上倒插在地上,闪烁着闪闪寒光。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给我烧死他。”秦朗很喜欢趁火打劫,手上飞出一片火叶子,烧向了脚下的魔狼骑士。

“哼,一级护花使者,在二级魔狼骑士面前使用魔花,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地上的魔狼骑士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摔倒的,看到迎面而来的火叶子,左手一挥,轻易用护盾挡下火叶子,向地上倒立的魔兽花剑冲去,那可是他赖以成为魔骑士的根本。

他相信。只要要魔兽花剑在手,这么近的距离,秦朗必死在他手上无疑。

眼看就要被魔狼骑士抢回魔兽花剑,秦朗有几个应对方法,一是利用魔花诗来对付魔骑士,二是利用护花神戒的力量,三是用已经六转的肉身力量。

当然,秦朗储物戒指中还有法宝武器,比如金色上品神剑,不过秦朗的储物戒指现在用不了,因为他无法调用灵力打开储物戒指,应该是来鲜花大陆时,被封印了他的灵力。

来到这个世界,秦朗想玩玩这个世界的魔花,所以自然是使用魔花了,不知何时他又念了一句: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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