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复仇(1/2)
作品:《一路高升》俗话说的好,搬一次家穷三年,可是他两年搬了三次家,却还觉得自己赚了,因为失去的不过是些身外物,赚回的却是一条命。
其实在一开始的时候,他也不停的再问自己:自己这么活着真的能算是活着吗?他也曾经千百次的后悔着,怎么就做出了那样的事?现在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苟存与天地之间是否也算是一种惩罚?可日子就了,他也就麻木了,宽敞的公寓,霓虹闪耀的酒吧街,曾经拥有的一切已宛如隔世了,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几乎被遗忘了。
虽然隐居深山,但他偶尔也会出现在一些偏僻的小镇上,通常是在公路旁摆些采集来的山货鸟兽来卖,然后再从镇上买些盐巴衣物回去,人长时间不吃盐,脚就会发软,没有衣服御寒就受不了林子里的寒气,所以说这两样东西是最基本的安身立命之物。除此之外,他连头发胡子都是自己剪的,好不好看无所谓,不影响视线就行了。
自从五个月前在林中意外地与何海豹遭遇后,他慌张张的又搬了家,很多必要的生活用品都丢下了,原本打算再逃远一些,可是眼瞅着冬天就要来了,于是他准备先造一个营地,过了冬天再说,反正这个季节露宿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和丰富的经验,否则不冻死也得喂狼。
他在林中发现了一棵大树,两个成年人堪堪围抱住,树根下是一块大石头,他觉得这是个建立冬令营的好地方,于是他用了一天的时间在大石头的下部挖了一个斜坑,发现那石头比预想的大一些,但深度和大小和自己预想的差不多,于是在弄断了三根木制撬棍后,他终于把那块石头顺着斜坑撬了出来,这样一来,大树的下部就出现了一个大洞。
他平整了底部,用硫磺熏跑了毒虫,然后在底部铺了甘草树枝,就成了一张丛林里舒适的床铺,还空出的部分一直延伸到刚才的那块大石头下面。他在这里挖了地灶和烟道,还预留的通气孔。这个营地构造叫地仓,是他从林业局一个‘老东北’那里学来的。地仓既温暖又隐蔽,是个藏身的好去处。
挖好了地仓,他又砍来粗细适度的树干,扎成木排,作为地仓的顶盖和门,再稍作装饰,除非有人带上猎狗或者经验丰富,否则很难发现就在这块石头和大树之间的地下,还居住着一个人。
造好了安身之处,他冒险返回原来的住处——逃跑的时候太过慌张,很多必要东西都没有带出来。在回住处的路上,他设置了一些陷阱,以来自卫,二来或许能有些意外的收获,也好为冬天储备些食物。
小心翼翼的回到了原来的木屋,取了需要的东西,又仔细查验了一下周围,居然没有任何人迹。看来何海豹那个家伙说不定已经死了,可能连尸体都还没被人找到哩,这么一想,都有点不想搬走了。这木屋虽然比不上城里的公寓,却好过那个地仓很多。不过他又想了想觉得还是谨慎点的好,在地仓里忍饥受冻,却也强过在看守所里等死,自己犯的事自己知道,绝对是死刑没跑的。
在回来的路上,连续的几个陷阱走走了空,正在他大为失望的时候,在一个马尾套周围发现了很多小蹄子印,紧挨着的一个弹棍陷阱也启动了。他仔细地观察了蹄印,认为那是一只山麂,而且个子不小,居然扯断了马尾套,只可惜又中了弹棍,被打断了一条腿。
山麂这种动物生性敏锐,奔跑速度快,他虽说有一只火枪,但是火药很贵,轻易不舍得使用,所以想捕捉山麂一类奔跑速度快的生物,就只能靠陷阱了。若是往日,有猎物挣脱了陷阱,他是不屑于去追的——太浪费体力,可断了一条腿的另当别论,特别是当足迹还清晰的时候,不过依然得快,不然就便宜了山里的狼了。
翻过了两座山头之后,他终于追上了那只山麂。他忽然发现,三条腿的山麂逃起命来跑的也不慢,于是他用一条弧形的夺命棍——一种用坚硬沉重的木头制成的脱,就算是死刑,也能好好的活过几个月,和家人见见面,强似在这里活的人不人鬼不鬼的。
他也冷笑: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自己的命得握在自己手里。想抓我?你带来的多少人马啊。
吴放歌说:对付你还用的了多少人马?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不动手,你自己也得先弄死自己。
那我先弄死你!他嚎叫着,扣动了扳机。
轰的一声巨响,火枪在他的手里爆炸了,他的眼前顿时被一片血雾所包围,月亮不见了,血雾过后是一片漆黑,他的两只手整张脸就想背千万颗钢钉扎入的疼痛难忍。
啊他嚎叫着,从背后拔出一根夺命棍胡乱地扔了出去,迷乱中他又听见吴放歌冷冷的说:都说了,你迟早自己弄死自己。
他嚎叫了一阵,疼痛感稍微减轻的时候,拔出最后一根夺命棍,也是他最后的武器,眼睛依然看不见,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他瞎了不过困兽犹斗的他胡乱挥动着夺命棍嚎叫道:吴放歌!我x你妈!你他妈的暗算我!有种你过来!
哗啦!一股清凉的液体浇了他满脸,带着淡淡的腥臭气,这是一股他并不陌生的味道。此时又听吴放歌说:我从动物园搞来的,希望能管用。
狼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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