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火花塔与心灵融合技术 中(1/2)

作品:《道与碳基猴子饲养守则

目前,作为独立观察员界区重新加入联盟的永光境是被公认的光之巨人们的故乡。

尽管对自身进行体型调整、放缩、修改的种族并非罕有,但在联盟境内,“光之巨人“被广泛地作为一个永光族的代称。这个拥有多态体型、约律特质、理识文明组织结构的特别族裔通常具备着以下几项特征:

——在永光境以外的活动受限。永光族一项广为人知的特质是他们无法在永光境外拥有大气层的行星上以原形(即指它们最常表现出的殖装形态)维持较长时间的活动。这导致他们或者拟态为当地主导文明地位生物的形态,或者试图在当地寻求一个“适能者“用于辅助活动——他们在传统上更喜欢称之为“人间体”。截至目前,白塔认为此能力归属于附身法术的一个子类。

——与其他独立心智个体的心灵融合。尽管永光族这种独特的附身法术通常并不改变“人间体”本身的肉体状态或种族性征,一旦某个永光族决定将其作为长期附身对象,他们往往也把其视为永光族的一员,亲密的战友或伙伴。当面临危险时,永光族会与其“人间体“或其他同族进行某种合体化。这种“一体同心“在上文所述的不适应环境内往往是必需的,也观察到过多个永光族进行“一体同心“并作战的行为。特别强调的是,合体化后出现的新个体被其他永光族视为同时继承了所有原体经验、记忆和观念的崭新个体,且需要一个另外的新名字。这表现了永光族对个体独立存在性模糊的一面。不过,意见不统一(有时甚至是永光族化身与本体的意见不统一)时无法共同战斗的状况也很常见。理论上,所有永光族进行合体化并成为唯一个体的可能性确然存在,但那显然存在巨大的成本与协同性问题。

——形体的可变性。关于永光族的体型问题是公众长期以来最容易误解的事项之一,尽管外界普遍将他们的殖装形态视为某种“原形”且通常远大于联盟境内在编智慧种族体型平均值,事实上永光族并无特定的体型限制。它们可以自由呈现出数百米至半米身高内的相应比例体态,其理论上限与下限至今尚未明确,而实际限制似乎取决于其所用殖装的性能与永光族本身对殖装的掌握程度。一旦剥离其特有的殖装技术,将他们字面意义地视为光处理即可。

——无固定期限的寿命。尽管永光族具备特征显著的“幼体时期”(约光之国境内4000个标准恒星年),且相应地反映在其殖装形态上,它们在成长到某一阶段后便会停止这种类似物质生命的发育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永生不死。多个案例证明当永光族在与殖装融合的状态下遭遇到严重破坏时,其作为光的本质同样受到折损,在极端情况下则不再表现出生命性。另一种可能发生的“死亡”形式,根据永光族对外所宣布的那样,是在其“失去光之信念”后所面临的急剧熄灭,对外则表现为殖装的石化反应。尽管如此,在极少数的案例中出现过石化后的殖装重新恢复到激活状态,因而这一表现仅能判断为永光族的“失能”。只有在其殖装发生灰化、泯灭后,才能断言该殖装所匹配的永光族已经彻底死亡。

——极强的机动能力与视距局限性。即便进行跨星界级别的长距离旅行,许多永光族也不会使用殖装以外的飞行器械。通常他们将自身转变为一种光团状态以进行近光速或超光速飞行,有时甚至是多星层连续隧穿。需要格外注意的是,这一形态的最高飞行速度可超过联盟现役常规竞速飞船。因而,在侦察到高速飞行状态的永光族时,任何非特殊状况的飞船都应停止进行机动动作,以避免发生危及生命的撞击事故——并非每个永光族都会随身携带用于和其他生物一体同心并共享生命的生命力固化技术。另外,尽管他们拥有许多明显具备约律特征的能力,视距外环境感知显然并非其中的一项。即便永光族的许多科技明显具备着超远程效用,他们仍然偏好于在视距范围内进行一种类古代的近身式作战。视野的局限性与原始的作战方式(通常导致一些额外的环境破坏)往往使他们受到一定批评。幸运之处在于他们具备着优秀的物理视觉与以太灵视,足以应对大多数类型的危险。

永光族的政治文化现状

作为永光境的管理者文明,永光族最集中居住于一片由无限能源系统“等离子火花塔”及相应传输光纤所覆盖的星系,即我们通常所指的“光之国”。在其国内被认可的正式公民可分为三个部分:

——传统部族。作为永光族的主体构成部分,可根据其进行殖装匹配后所呈现的体色大致分为三个民族。由于其历史因素,该类永光族保留了原本的理识文明社会结构与一应风俗传统。

——“星云化身”。由原非生命体(如星球、星云或特定元素概念)突变后产生生命性,经由殖装同化与修正后加入永光境。

——“被光选中者”。由其他种族生命体转化为“光之巨人”的案例。此类永光族往往具有许多不明确的特性,若以原种族成分区分,则其大部分属泛智人种。推测这与其传统部族的偏好有关。

以上三个部分,构成了如今联盟所认知的永光境住民。在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道与碳基猴子饲养守则 最新章节332 火花塔与心灵融合技术 中,网址:https://www.dushuwo.net/191/191173/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