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终章(3/5)
作品:《火神与我》 而有一天,我在前去超市的路上经过了一间书店,摆在钵橱窗中最为惹目之处的是一本回忆录≮是我走了进去,好奇地翻了开来──书的内容叙述的就是作者自己的人生,情节颇能引人入胜,于是我在读了二十页后便决定将它给买下。
欣赏完那本书之后,我的体内有什么东西似乎正在蠢蠢欲动,而往日的画面也浮现于脑寒中∫突然好怀念高中时──无时无刻不在揣摩着人物角色的心理、字斟句酌地刻画着剧情与细节、重复着调整文章与叙事脉络,还有每天都发狂似写到半夜、欲罢不能的那个自己!
写小说……好快乐啊超级异能低手全文阅读!忽然之间,创作曾带来的充实与成就感都是那么地明晰──我好想、小说!
我很清楚这绝不只是冲动或是心血来潮,我的内心确实有股热情与渴望正在召唤我、驱使我必须这么做!
写小说吗……?我支持妳!妳又是那么地有才华!大我欣然赞许』是别把身子给累坏了吶。
而我的书写理念并没有改变,我还是认为撰写的必须是自己有共鸣的题材,要不然就是曾亲身经历过的体验──然后我想了想,至今以来,极大地影响着我的思考与行为选择,并且将我引领至这个地方,本人奉为圭臬、推崇并实践的最高理想──
不正是真爱了么?而我的真爱──就是大我与我的故事啊!而回忆录哪……又有何不可呢?
这回我可是要让这部小说问世──我可以堡它会是精采可期的!
我笑了笑,打开手提电脑,新建了一个文櫋夜顾甲趴罚幼潘址派霞蹋鹑缭缇椭酪饷葱此频兀谖牡牡谝痪涫签ぉ?
我对火神大我的第一印象是很高。
**后记**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夏日午后,直射的光线炫目到令人恍惚,周围安静地离奇,空气中并不存在着任何一点声响。
前方有一座篮球场,我向其走近,然后推开了铁丝栅栏。场内,一位穿着高衅服的红发少年正独自练习着射篮。
小火神!
呦!是妳啊!
引起了火神的注意之后,我快步地跑到了他的身边←着火神的我彷佛窒息一般,心脏淌出的血液苦涩而难耐。
嗯,已经是最后了……可是,我喉咙一紧,哽咽道:小火神,我还不想跟你分别……
火神似乎可以理解我说的话,他投出了手中的球,是一颗弧线完美的空心球。
妳在说什么呀?妳没有要和我分开呀←向我露齿一笑』要妳回来,我一直都会在这里的。
真的?
嗯,我答应妳了嘛……难道妳认为我会说谎?
怎么可能?我可是最了解你的人!
那就对了。火神伸出了手,轻轻地拍了我的头※以不需要感到悲伤的──
我正想触碰火神,一道巨大的白色亮光便吞噬了四周──而当我再睁开眼时,篮球场与少年已消失得不见踪影∫仍旧坐在书桌之前,黑暗的房间之中唯有掀开的计算机屏幕与我相对。
我检视开启于桌面的文件档,其最后的储存日期显示为2013年11月8日--然后我的眼角流下了一股湿润的温热。
一年多以来……谢谢你了,我最亲爱的小火神。
请你知道,这边永远会有──将你视作唯一的天使、真正的光,以及世间最为纯粹的明晰与美好……一个最爱、最爱你的人。
银杏 笔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读者好,我是银杏。
很抱歉最后一章拖了那么久才放上来,真正的原因虽然跟我本身的生活就很忙碌充实脱离不了干系,不过最大的组成成分果然还是心理因素──我一直在想要在本部小说最后一个作者的话中写什么、告诉大家什么,或许也有点延迟告别时刻的意味存在……对我来说,《火神与我》这个作品是特别的,既然已经是最后一回了,不嫌弃的话,就请各位听我娓娓道来吧血逆轮回。
我不会说《火神与我》是我的代表作,到目前为止,若要介绍自己的作品,我首推的果然还是网王同人的《无悔弥望》。但是《火神与我》确实是我梦的依托与寄宿,是丰富我生命的梦土、我永永远远的绿洲与仰望。
写此文的最初我是很生气的,刚成为作者的我的新文的人气总是不如人,所以当初我规划的这篇有加入比较偏向商业的元素,例如让杏里疯狂的炸毛和吐槽,让她和小火神不断的吵架之类的──但是我终究没有这么做,而理由和小火神有关。
我太喜欢小火神了啊!我对小火神的爱不仅足以让我写下四十万字,还每天必到吧和微博报到、贵森森的周边商品买了一大堆、夏天穿着火神的球衣睡觉,今年冬天还穿着水手服跑去了火神ly和各家火神拍照拥抱──所以,我舍不得让小火神受到一点伤害,哪怕是来自杏里的,我都消他能得到最好的,因为我相信纯真如火神天使值得∫真的、真的很爱火神,都一年多了……火神仍然在我心里闪闪发光,就如凡妮莎所说的,火神是越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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