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螺蛳(1/2)

作品:《我叫末世

小妖姐对我真的很好,她买衣服和鞋子给我,还送我手表和钢笔。她说我这段时间成熟多了,是个男子汉了,所以要好好武装武装。她经常叫我去吃饭、逛街,有时还看电影、玩游戏机,让我懂了城里的很多东西。她简直把我当作了亲弟弟。

不过提起表弟帅狗时,她总要骂上一声小兔崽子。从老家出来那会儿她就叮嘱表弟要争气,到城里用功念书考上大学,以后弄个大盖帽戴戴,那就是国家养你了,搞不好到这娱乐城来潇洒,老板都得替你付小费呢。可他不听话,说城里上学瞎贵,那是花钱买罪受,死活不干,三天两头外出流浪……唉,我们家就出来这么两个人,都没学好。

小妖说着,语气变得黯然,我想安慰她却不知从何讲起。我现在知道娱乐城虽然金碧辉煌,但小妖姐她们是既受人欢迎又被人看不起的。那些男人背后叫她们歌女舞女三陪女,还有更难听的字眼,当面却小妹呀宝贝呀叫得亲热,花大把的钱在她们身上找乐子。

羊老仙告诉过我,这是女人最坏的一种职业。我当时也这样认为,但现在对小妖姐我一点讨厌不起来,反而觉得是生活难为了她。她偶尔会带不同的“男朋友”回家,那时我就识趣地回避,去江边散步,来来回回走上半天,然后再打个电话问她:“姐姐你的朋友还在吗?”

“哪有这么好的功夫,早就走了!”她这样回答。我想这跟她夸我踹门的功夫肯定不一样,不过我没有刨根问底的习惯。

唐画家那边也通了电话,他说请人去看了石碑,又查过很多资料,大致上摸清了墓穴主人的情况。他们是葬于清朝乾隆年间的一对夫妇,男的不过当个小官,女的也没特别的出身,而且奇怪的是,所有资料里都没记载他们有个女儿。

想做的两件事都断了线索,让我一筹莫展。不过工作方面却很顺利,从我找到那根筷子的第二天起老板对我另眼相看,加了工资又把我调去保安室,让我穿一身制服,白天黑夜随时可以在娱乐城里游逛。他还给了一大笔钱,我和小妖数了数有好几千呢。

小妖告诉我,这个世界有钱人最大,她想不出有什么是钱买不到的。她说李诚这个名字可不是瞎取的,中国最有钱的人只跟我差一个字。

我说我可不想太有钱,我只想找到姐姐,然后回去跟妈妈二姑她们一起好好过日子。小妖说,出来见过世面后人会变的,即使我找到姐姐,她可能也不愿回去了,毕竟人是往上走的,城里的生活才叫生活。

眼下快过年了,小妖打算这次不回家了,说来来去去路上挤,不方便,还不如寄钱给家里。听到这里我也想家了,不过并不想念那个偏远的小山村,只是惦记着妈,她独自在那儿过年不知道啥滋味。

妈不晓得我啥时能回去,要是大冷天的老到村口来望我,那情景想想也心酸得要命。

娱乐城的生意淡了下来,小妖姐就闲多了,她常常约几个姐妹上街玩,去有特色的菜馆吃饭。赶上我休息时她总叫上我,说是她的私人保镖,逛商场时让我拎数不清的方袋子,里面装着她们扫的货。现在整个娱乐城的人都知道红得发紫的小妖有个表弟是世外高人的徒弟,武功高强又会阴阳法术,刚刚下山来行走江湖。

我不喜欢小妖姐这样吹牛,但她对我比亲弟弟还好,我不忍心让别人以为她说谎,于是有人问时我总故作深沉闭口不言,免得露出破绽。

其实除了腊月十五夜里踢门那一脚,真没啥值得夸耀的。那晚也不知怎么搞的,血在身上飞快地流,莫名其妙地冲动起来。后来我去三楼看过,储藏室那门小小的却有三寸多厚,上面又安了两把大锁,要是再让我试一次肯定做不到,我自己都奇怪当时哪来这股蛮力。

小妖的姐妹们见了我喜欢起哄,特别在饭桌上喝了酒之后兴致很高,老要我露一手。我被叽叽喳喳缠个不休,只好拿出小时候的一招来应付。

姐妹们在大排档或小饭馆吃饭时喜欢点炒螺蛳,吃的水平都很高,用筷子夹起来,一吮一个,轻轻巧巧姿势还美。她们管它叫啄啄螺,说这个练好了亲嘴一定没问题。

有时饭桌上还有男人,大多只会用手抓或者假斯文地用牙签挑,总被她们笑,于是那些男人学着用筷子滑溜溜地去夹,结果更狼狈。不过对我来说正好拿手,小时候就经常下河摸螺蛳来做菜,而且我爸更是个吃螺蛳的高手。

她们吃的螺蛳都是剪去尾尖后炒的,偶尔碰上个没剪的吸不出来就一丢了之。可我却要掌柜的炒一盘没剪尾尖的来,然后一个一个吃给她们看。

螺蛳夹起来后,我先用牙齿在尾尖第二圈上轻咬一下,然后连肉带汤地吮出来,津津有味。她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见过这样的吃法,按着我的样子学,怎么都不行。

她们拿我吃过的螺蛳壳研究,发现尾巴那儿有一个细小的白印,中间有个针尖大的孔,肉眼几乎看不见。她们哇哇惊奇地叫,又翻来覆去地试,但不是滑滑地咬不住就是把整个尾壳咬得粉碎,呸呸地往地上乱吐。

这种吃法是很小的时候爸教我的,只要用最尖的那颗牙齿,分量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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