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文明 (上)(1/2)

作品:《男儿行

第三十二章文明(上)

半空中悬挂着一个巨大的屏幕。

屏幕上,无数黑头发黄皮肤的人來回跑动,他们耕田织布,捕鱼养猪,日子过得快乐而又富足。

不远处的屏幕角落,冒起了一股浓烟,有群骑着战马的辫子兵冲进了村子,见人就砍,见东西就抢。

村民们拿起门闩和锄头抵抗,然而职业农夫,无论如何都不是职业强盗的对手,很快,成年男子就被砍杀殆尽,只剩下妇女和不及车轮高的婴儿,跪在血泊中哀哭。

“别哭了,改朝换代,哪有不死人的,。”一个袍子上绣着仙鹤的官员粉墨登场,手捧圣旨,对着血泊中的孤儿寡母开始宣读,其文章写得极尽晦涩繁杂之能事,但归结起來无外乎两句话,我大清乃奉天命吊民伐罪,凡是活着的人都要叩谢皇恩浩荡。

“畜生,你就不怕遗臭万年。”朱重九忍无可忍,指着屏幕里的鹤袍官员大声唾骂。

下一刻,他发现自己也跳进了屏幕中,而那身穿绣鹤官袍的老儒则漂浮在半空中,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哈哈大笑:“少年人,你也忒幼稚,洪某岂会遗臭万年,洪某跟你赌,用不了五百年,后人就得对洪某的功劳大书特书。”

朱重九大怒,拔出杀猪刀对天而剁,然而他却扑了一个空,身体迅速被狂风吹起,飘飘荡荡,转眼就來到了数百年后。

沧海桑田。

一座高耸入云的牌楼下,数座雕梁画栋美轮美奂,几个地方官员笑呵呵地來到牌楼旁,亲手揭开上面的红绸。

红绸如血浆般从石头牌匾上滑落,“洪承畴纪念园”六个大字,耀眼夺目,(注1)

朱重九发现自己的血开始变冷,握在手里的杀猪刀突然间也变得重逾万斤,提着一把尖刀,他孤零零地走在黑白两色的世界里,看着无数辫子兵烧掉书籍,拆毁书院,将农田踩成荒野,将亭台楼阁化作瓦砾堆

他们哈哈大笑着杀死男人,拖走女人,砍到老人,踩翻幼儿,他们一个个得意洋洋,乐此不疲。

而那些反抗者,则在被他们杀死之后,再与尸体上挂起一块块木牌,暴徒、恶棍、愚民、淫棍、小人得志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一群辫子兵,在刚刚攻克的城墙上,堂而皇之地贴出杀人告示。

数十年后,另外一个梳着辫子的高官,将此文告用墨汁抹掉,然后在旁边大笔一挥,“蜀人尽被张贼献忠所屠,十不存一。”

文官刚刚放下笔。

门外,跑过一队高头大马。

“施琅大将军得胜还朝。”有人骑在马背上扯开嗓子大喊。

一名又矮又胖,奇丑无比的家伙,在骑兵的簇拥下,志得意满,他的马尾巴后,则拖着数以万计死不瞑目的尸体。

尸体拖过洪承畴的纪念馆,无数当地官员焚香礼敬,须臾,另外一座更漂亮的纪念园在白骨上建了起來,上面浓墨重彩地书写着,施琅大将军功耀千古

“畜生,禽兽。”朱重九举刀上前拼命,胳膊却被数名身穿长衫,鼻子上架着眼镜的学究们用书本挡得死死,“你这是狭隘民族主义。”学究们义正词严,却压根儿沒注意到,自己的双脚,就踩在祖先的尸骨上,而那些尸骨,则瞪着大大眼睛,缓缓坐起來,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声中,天旋地转,沧海桑田迅速变幻,一个身穿长衫看起來非常有学问的家伙,侃侃而谈:“各位都是朋友,已往的事不必谈了,既往譬如昨日死,今日当如今日生,各位愿意当汉奸的,留在北平,我潘毓桂保护他,不愿当汉奸的,自己小心,战,是肯定沒指望的,日本文明,先进于中国十倍,所以华北各地如今最佳的出路,就是接受日本人的治理,学习先进文明,这不是卖国,而是爱国也,因为爱之深,所以才卖之急,以免战事蔓延,祸及生民”

还沒等朱重九來得及愤怒,又一个身穿西装的老学者站了起來,大声宣告:“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既不先进,又不民主,如此之国,怎么值得大伙去爱,值此之际,我们应该毫无保留地接受西方文明,哪怕是去做奴隶,他们因为信仰上帝,所以会善待我们,不信请看,当年的黑奴,如今不也成为美国的主人了么。”

“无耻之尤。”朱重九终于喊出了声音來,冲着西装老学者破口大骂,然而,那个老学者却微微一笑,“什么叫无耻,这叫输血,你懂不懂,华夏自古缺乏狼的血液,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不得不由异族输入血液和活力。”(注2)

老者身后,一队人举着摄影机,正在努力拍摄。

第一集,民族融合功臣洪承畴。

第二集,施琅大将军(注3)

第三集,谁主中原

第四集,一代明君魂照合川(注4)

脚下的土地开始崩裂,头顶的天空也变得支离破碎,朱重九发现自己从屏幕中掉了出來,不停地往下掉,往下掉,往下道,不知何处才是尽头。

身边如流星般滑落的,则是华夏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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