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欢欢喜喜斗中秋 一(1/2)

作品:《谁说本仙是神经

“荞荞!”

柒荞荞和齐轩宇还在打闹,远处传来一阵呼唤声,柒荞荞一转头,站在远处的一个小小的人影。那不就是迟牧谣吗,忙冲她招手道,“牧谣!”脚上还踩着拖鞋呢,就直接奔了出去。两人已有一段时日没见面,这一见面热络得很,连架都不掐了,一碰上就熊抱在一起,撞得连迟牧谣的行李箱都歪倒在了马路中央。齐轩宇默默的捡起行李箱看着两个人,不说话。

而这两人已经完全是忽略了齐轩宇的存在,两人腻歪了好一会儿,才道,“牧谣,你怎么找到路的啊!这里小道七拐八拐的,我不是叫你下了车就打我电话,我来接你吗?”

迟牧谣却撅着嘴,推了她一把,嗔道,“你还好意思说呢!我倒是想你来接我,可你倒是来接我啊?大姐,我打你的电话,你倒是接啊!你自己看看你手机,上面有多少个未接来电。”

柒荞荞一脸歉意,忙翻出手机,果然上面有十几条未接来电,全是迟牧谣。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道,“不好意思啊!我手机调静音了!”

“你啊!”迟牧谣食指戳着柒荞荞的额头,食指在她额头顶上按出了一个浅浅的坑。话语里差不多要把柒荞荞吃掉,又补充道,“要不是那个汉服店老板,我怕我今天就是露宿街头了,也不会有人来管我。”

“汉服店老板?”柒荞荞歪了歪头,看着她,道,“哪个老板啊!”

“就是那个店名叫蝴蝶园还是什么鬼的,反正那个店名要是搁在古代,我得以为它是个烟花之地。不过那个老板是长得真心帅啊!荞荞,我跟你说,他完全是个从画里走出来的人儿。而且他还喜欢汉服,最最最重要的是他还夸我做的苗银发夹好看。”说道这里,迟牧谣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把脑壳上的两个苗银发夹敲得叮当作响。脸上更是难以掩饰的喜悦,继续道,“真的是太帅了,我男朋友要是长这样,他即便是个渣男我都认了。”迟牧谣讲得眉飞色舞,整个人恨不得蹦起来。

看她一脸花痴样,柒荞荞也猜出来了个大概了,迟疑道,“你是说丽燕?”

“原来你们这么熟啊!还知道他名字。”迟牧谣打量着她,“我说他这么知道你住哪?不过话说回来你还挺招桃花的嘛!”

“你别乱说了!”柒荞荞偷偷扫了一眼齐轩宇,他还跟在她们两个后面,面上没什么表情,眼睛直直的望着前方,不紧不慢的跟在她们后面距离一米的地方。柒荞荞忙做贼一般把迟牧谣拉下来,脸不知何时已经红成了一片,小声道,“牧谣,你这张大嘴说话能不能藏着点啊!”

“喂!”看柒荞荞这般模样,迟牧谣大惊,直接撩开嗓门嗷道,“柒荞荞你,”

“你小声点儿,”柒荞荞一把捂住迟牧谣的嘴,“你再这么嚷,我打死你,信不信!”

迟牧谣连深吸了好几口气才缓下神色来,瞥了一眼后方跟着的齐轩宇,压低声线道,“荞荞,你不会真喜欢这个大猪蹄子了吧!”

“嘘——”柒荞荞连忙做了个禁声的手势,“你还说,要是让他知道了,我有你好看。”

迟牧谣又偷偷的往后瞄了一眼,确定齐轩宇仍气定神闲的跟在后面,才抚了抚胸口,接着分析道,“你说这个大猪蹄子虽然长得也称得上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了,可要是比起那个汉服店主还是逊色了一点的。”她的手捏着自己的下巴,眼睛往上翻着,活像一个古代的私塾的教书先生,可是却不如那般一本正经,但还是正色分析着,“而且要论财力的话,这个大猪蹄子怕是要被丽燕甩出二三十条街了。并且齐轩宇还是从精神病院出来的,你一和他在一起,保不齐哪天脑子一不正常,你又和他已经结婚生子,到时候发起疯来冲你们孤儿寡母发癫,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哪有你说得那么邪乎!”柒荞荞捏了一把迟牧谣的脸,解释道,“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根本就没有什么精神病。”又点了点头,像是肯定了什么,道,“我觉得他比我还要正常一些。”

“我看你能说出这种话来,是个人都比你正常。”迟牧谣一掌拍在柒荞荞后脑勺上。柒荞荞吃痛,被她这一拍,当即脖子就往下一缩,一只手揉着后脑勺,一只手还要去拍回来,追着赶着去揍迟牧谣,“迟牧谣你个low鬼,给老娘站住,谁叫你拍我脑子的。”

迟牧谣早就跑到两米开外了,还不忘回过头冲她做了个鬼脸道,“猪头配猪蹄,也是绝配,就是油了点,腻味儿。”

“你!”柒荞荞气得直跺脚,愤愤的看着迟牧谣。本来转过头还以为齐轩宇会来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小心灵,结果那货非但不来安慰,反而看得一脸笑意。柒荞荞当即便受不了了,一脚跺到地上,没好气道,“你这男奴太不称职了!你主子被人欺负了,不知道来帮忙打击报复,是瞎吗?”

齐轩宇就是一怔,随即淡淡一笑,道,“那你想要怎样呢?抓住迟牧谣,然后让你抽一顿?”

“哼!”柒荞荞终于受不了这个直男脑子了,拍了拍脑门,冷哼一声,转身就去追迟牧谣,走前还不忘愤恨的甩下一句,“别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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