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发行商票(1/2)

作品:《我在大宋搞山寨

经过近一月准备,郡公府在正隆五年六月初,发布了税收新政,取消物力、户调等一切杂税和徭役,取消除盐铁酒之外的所有专卖,只征收地税、商税和所得税,其中地税商税为所产两成,地税收取粮食,商税折银钱,地税由每县成立的税务监统一收取,商税由颜神商会收取。

所得税针对全年每户收入在四十贯以上户贯,无论城郭户还是乡村户,无论官员还是士兵皆需缴纳。

四十贯起每户收百文,每增加十贯收入按增加数的半成收取,及一户年入六十贯就征收六百文所得税,一百贯即征收一贯六百文。

之所以把起征点调整到四十贯,是因为当时的粮价大约在三贯五百文,每人一年至少要食用三百余斤粮食,一个四到五口的户贯,一年至少要食用十二石粮食,如果向饭都吃不饱的百姓征税,如何体现郡公府与金人朝廷的区别。

这样算起来,能缴纳所得税的基本上都是官户和上户,以及各城镇中的上户、官员和士兵。

以前夏秋两季的租子都是由各路转运司派出专人收取,现在税务监代替了转运司的工作,不光要收税,还要负责运送。

税务监是一个直属机构,各县没有管辖权,官员的任命由郡公府税务监任命。

郡公府税务监少监由丁平担任,这时一项工作量极大的工作,而且还要熟悉地方事务,作为梁尚君的助手,之前在核对人口和土地数时基本都是丁平在负责,当然要收多少粮食他也最为清楚。

此举一出,整个郡公府治下反响不一,下户和客户当然是欢心不已,但那些官户和上户大多心怀不满,不过碍于郡公府的势力没人做声。

商户的反应不一,大部分的商帮除了是商户还是地主,手里还有不少的土地,如果生意做得大一些的,商税少收的一成对他们来说是好事,所得税征收的金额比以往的人头税低了不少。

反应最大的便是那些读书人,而且是有功名的读书人,这些人大多是所谓的耕读之家和大家族,许多人都在地方有职务。

没过多久,宋杰就收到各县地上来的请愿书,要求给读书人和官宦之家减免赋税,不过宋杰并没有在意,这些反应在他的预料之中。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宋杰没有给官户和上户税收的优惠,这些官户和上户便提高了佃户的租子,而且是不约而同的提高了一成。

得知此消息后宋杰虽然暗自不爽,但并没有立刻发作,而是找来朱来,命他暗地摸清楚是哪些官户和上户跳得最凶。

……

正隆五年淄州夏粮丰收,加上这半年来在郡公府往市场上投入了二十万石粮食后,淄州的粮价逐渐恢复到三年前的水平,每石三贯价格。

以前宋杰极为厌恶和籴制度,但现在却不得不继续沿用。

政府向农民购买粮食本来不是坏事,只要价格合理,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还有促进作用,不过任何制度只要是执行层面出了问题,都会边城坏事。

邹平、长山、高苑三县的水系比淄川发达,土地更加平坦,小清河和泷水流汇集于三县之间,此处自古就是产粮之地,今年估计三县夏粮产量超过一百五十万石,收取地税约三十万石,淄川县的土地面积更大,加上颜神镇水坝建成后,灌溉了更多的土地,产量达到了近七十万石,收取地税约十三万石。

当地收完租子后,宋杰派出宋家军和颜神商会的人一道,购买官户、上户手中的余粮,收购价比市场价略高,三贯二百文一石,而且全部用金银结算,这样的做法倒是缓解了一些之前因为税制改革带来的反对声,也算是郡公府给官户和上户的一些补贴。

郡公府几乎花光了手里所有的金银,购得粮食五十五万石,这样郡公府公仓的粮食加上之前的存粮已经超过了一百一十万石,粮食安全问题算是无虞。

收过夏粮后一月后,广平郡公府再次发出公告,发行颜神商会商票,以及修建颜神城外城。

商票分为粮票,面额为一斗,一升,一石,五十石,一百石,五种,对应的金额为三十文,三百文,三贯,一百五十贯,三百贯。

其余还有,布票,丝绸票、琉璃票、砂糖票、茶票、盐票、铁票、酒票、胰子票、醋票、石炭票(煤)、油票(植物油)、肉脂票(猪油)、水泥票等二十余种商票,除了布票的单位为尺,其余都是按照重量为单位,如砂糖、盐等最小单位为两,煤和水泥一般用石为单位。

其余商票都与粮票挂钩,粮票价格固定为每石三贯,无论年景如何都不会有变化。

其余商票颜神商会会每隔十日张贴发行各种商票的总金额,兑换金额,以及粮票与各商票的换算比率。

手持商票的人,无论是谁,皆可用商票到颜神商会,极其各县城的分会按照票面兑换相应的物资,也可以选择换取粮食、铜钱和白银,如果商会无钱粮,还可以用土地偿还,而商会中拥有土地最多的就是郡公府。

对于粮价,宋杰的底气不光来自于公仓中的百万石粮食,还因为从正隆二年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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