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6章 民风淳朴的哥谭(1/2)

作品:《我的亲戚有点多

露易丝称呼潘浩东为绅士,自然是因为某人为她缝合伤口时,明明有好东西看,愣是装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

虽然装作无动于衷,但该看的还是看了。

毕竟,伤口就在风景下方,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走出房间。

潘浩东给克拉克递了个桃子,好奇道:“克拉克,你是怎么遇到她的?”

“我在天上飞的时候,路过恐怖组织占领区,听到枪声,就好奇看了过去,正巧遇到露易丝被人追杀,于是出手救下了她。”

超人天性善良,喜欢见义勇为,以这种方式,巧遇官配女主,倒也无可厚非。

就是听到枪声,露易丝受到却是刀伤,有点不符合当时的环境。

不过让露易丝是女主呢!

行走过这么多世界,潘浩东最有发言权,男女主角,身上都有气运,女主除非遇到天煞孤星类型的男主,否则一般都不会死。

潘浩东问道:“她叫露易丝?”

“是的,叔叔。”超人点了点头。

拍了拍侄子的肩膀,潘浩东说道:“好好照顾她,叔叔好些天没见到你婶婶,得回去看看她。”

“叔叔,代我向婶婶问个好。还有……”说着,克拉克的声音就低了下来,满脸不好意思的说道:“那个,叔叔,这桃子还有吗?我想要几个给露易丝尝尝。”

“有很多,你想要多少?”

“呃~~三个,偶不,五个,要不七个吧!”

看着一脸憨厚的超人,潘浩东微微一笑,念力进入沧澜世界,卷出几十个灵桃,一股脑的堆在克拉克身边:“这些你们先吃着,吃完了还想要,就去潘城找我。”

“谢谢叔叔。”

超人欣喜若狂道。

叔叔给的桃子,可不是一般桃子,不仅仅口感好,吃了还有诸多妙用,如美容养颜、润肤、祛疤等等,甚至能提升体质。

当然了。

灵桃对超人没啥效果,他只是觉得好吃而已。

不过对露易丝,却又很大帮助。

在灵桃的滋润下,露易丝养好伤,返回大都会报社工作的时候,皮肤都比以前细腻、白嫩了不少,惹得不少女同事,惊讶连连,纷纷围上来询问。

“露易丝,你的皮肤变得好白,好细腻,是不是用了美灵护肤品?”

一名女同事满脸羡慕的询问道。

“美灵?”

露易丝一脸懵逼。

女同事解释道:“就是哥谭市,荷戴尔化妆品公司研发推出,即将上市的新产品,据说已经不少产品从内部流出,一些人试用后,都说效果很好。”

“抱歉,我没有用过美灵。”

露易丝确实没有用过美灵,甚至在此之前,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虽然女同事说效果不错,但她并不打算试用。

因为男朋友的叔叔的桃子,就是世间最好的美容产品,只要超人还是她男盆友,她就不需要在为化妆品花费一分钱。

……

在家陪伴了媳妇戴安娜一周的潘浩东,忍不住来到宇宙最热闹的一个城市。

哥谭。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这句话是潘浩东穿越前,网络上流传教广的一句话,攘括了这个宇宙的风气,进入这样一个世界,怎能不来哥谭闯一闯?

就像港综世界道上混的古惑仔,不去庙街、砵兰街闯一闯,都不敢和别人大声说,自己是古惑仔。

所以,他来了。

“师父,哥谭可是全美最乱的一个地方,我们去哪玩不是玩,非要来这样一个乌烟瘴气之地。”

大胸妹冬香幽幽道。

她不太喜欢来这种地方,要不是女王大人发话,要她一路上伺候好师父,还真就听了师父的话,留在潘城了。

潘浩东笑吟吟的打趣道:“冬香,你这话就不对了。这里可是民风淳朴哥谭市,人人向往的自由之都,怎么能用乌烟瘴气来形容呢?”

“民风淳朴?”

冬香瞠目结舌。

几乎每个月都会发生大劫案,每天都要枪战的哥谭,是一个民风淳朴的自由之都?

师父是不是对民风淳朴有什么误解?

她脑子有点乱。

“你要是不喜欢这里,可以先回去,我可能要待几天。”

潘浩东原本打算带媳妇过来玩几天,结果南华那边有点事,需要她这位退休女王拿主意。

戴安娜掌管南华几十年,从创立之初,就一直跟着潘浩东,接任女王位置之后,一直勤勤恳恳,手底下培养不少忠实下属。

大部分都是她和潘浩东收养的孤儿成材,慢慢成为南华中梁砥柱。

这些都是清楚了解戴安娜身份,知道女王长生不老,是一位神明的忠臣,他们的后代,后代的后代,也都清楚。

所以,南华虽然逐渐改革,女王也早已将退位,可戴安娜在南华,依旧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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