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火仙险胜(1/2)
作品:《我在未来卖超能力》“啊!!”
一痛之后剧痛更甚,心脏绞痛到极致!
仿佛万剑穿心般!
火仙尊白的面容扭曲,五官可怖!
没坚持三秒,随着心脏“崩溃”,尊白紧随剑仙下场,死亡!
但是这一切在七彩火海里啥都看不到,外面观战台的人只看得剑仙无端的化作飞灰,在场的人都知道是火焰的效果,但是具体是什么火焰造成的这种效果,就不知道了......
“这比毒神更可怕啊!”
“无声无息,这是什么火?”
“火仙这么强大吗?”
正在众人还在为剑仙落败唏嘘之时,七彩火焰迅速消失,最终露出了其中的火仙。
火仙也躺在地上,无声无息!
“同归于尽?!”
“火仙也死了?!”
众人不可思议!
明明剑仙死了啊!应该赢了才对,怎么火仙也死了?
那么谁是赢家?谁是元老?
格斗场中,两人的死亡时间无限接近!
“可怕!”
尊白复活过来了,对于这个结果,尊白只有深深的佩服与感叹。
不同于这些靠战斗升级到级的家伙,他的等级全都是卖超能力卡牌升上来的!
就战斗经验而言,确实比剑仙少!
果然,硬件虽然重要,但是软件也重要!
若他战斗意识足够,此战他根本不会有事。
大意了啊!
火仙尊白缓缓站起身,看向对面一样复活的剑仙。
“剑仙,你这招有点东西!”
“彼此彼此!”
剑仙对尊白客气回应。
他纵横黑暗猎场数千场,经历的战斗不下万次,开战前已经对尊白给予足够的重视,开打就开大招,可是没想到,对面也和他一般领悟了作用于心灵的招式,是他低估了对手。
不愧是同为仙级的第一名,实力不可轻视。
剑仙凝重地想着。
不过,也只有这等存在才配和自己同属一个阵营!
两人相视片刻,然后齐齐看向观战台。
格斗场结果显示,剑仙先死亡,而火仙紧随其后,一秒内死亡。
这种特殊的情况,格斗场的结果若是作为参考,总有一方不是那么服气。
“大家觉得这场比斗谁输谁赢?”
尊白开口询问。
“这......”
有人迟疑。
“要不都算成功?”
“算了,殿主,这把是我输了。”
火仙、剑仙已经回到观战台,剑仙想了想,最后还是觉得按照格斗系统的结果来吧。
“其实我还真带打算让你们都成功的。”
尊白笑了笑,“但是转念一想,这又对其他人不公平,所以就按照格斗系统的死亡时间决定吧,这场比斗,剑仙落败,火仙获得准元老位。”
尊白一锤定音,也算是给这类情况确定了标准,那就是按照格斗场的死亡时间来决定。
本来是你死我活,后来变成同归于尽!
要是按照古代的比斗规则,大家也就得个平手,只不过科技时代已经精准到微秒,死亡时间无比精确,自然不能判平手。
结果定下唉,第二位准元老诞生:火仙!
接下来进行第三场!
剑神对战光神!
剑神,乃剑仙手下败将......咳咳,不能这么介绍,重来。
剑神,网名为“王凡”,乃前代剑系第一强者,被网友封为“剑神”,其超能力为【剑之法则】。
其呈现在墟神网的形象是一个身着黑色古汉服的侠客形象,腰间配一把剑。
尊白第一眼以为见到了传说中的“锦衣卫”。
其超能力【剑之法则】与剑仙的超能力仅相差一个字,上限却差十万八千里。
【剑道法则】,其中“道”字,包含万物,万物皆可为剑;
而【剑之法则】,其能力载体已经限制于“剑”这一种事物中。
这里没有鸡生蛋,蛋生鸡之分,不是说这种东西是“剑”就能被【剑之法则】作为载体,而是要【剑之法则】载体必须为“剑”这种事物。
如此区别就导致了两个法则的上限,也导致了剑神王凡在15级时没有领悟“心剑”,而是继续扩大自己的剑招的威力,导致被剑仙打败。
但是经过与剑仙那一战,剑神已经知道自身超能力与剑仙超能力的不同,早已开始思索属于自己的前进道路。
与光神这一战,便是他思索数小时后的第一实战!
能不能走出与剑仙不同的道路,就看这一战了!
光神,名“乐哥”,是一个满身肌肉的青年形象,剪个寸头,上半身裸露,手臂处绑着一根白色丝带,人看来分外精神。
其超能力是【光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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