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封条(1/2)

作品:《本宫有点方

两人随着卞弘毅进了堂,只见他从一个锁着的柜子里抱出一只上锁的木箱,又从箱子里将册册卷卷一件件拿出来,一会儿便将案桌摆得满满当当。

就在那两人开始翻阅案卷的时候,林月汝也将食盒放到一边,拿了一叠供词来看。

证词的字迹写得规规矩矩,与最后签字画押的笔迹全然不同,应该是书记官写的。

将证词容过了一遍,林月汝也大致了解了结案的案。

案子也简单,说是一个叫郑天清的人,于五月七日在坪州昌瑜县游玩期间,与一挑担小贩发生口角,争吵撕扯间将小贩推倒,小贩诬陷郑天清将自己推到骨折,准备讹一笔钱了事,但该郑不忍自己受诬陷,怒火中烧,见四周无人便拿起小贩的扁担将小贩殴打致死,后因听到有人喝止,便将小贩尸体丢于草丛间,自己则仓皇逃跑。

配着另外两份证词,郑天清殴打小贩的时候正好有一个游人和一个猎户过,他们都看见了郑天清打人丢尸的举动,但等他们想要上前抓人的时候,却被他逃掉了。

虽然人没抓住,但衣着特征两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在官差抓获郑天清的时候,也在他的房间里搜到了杀人时所穿的衣服。

人证、物证、口供画押,好像是都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证人们连犯人的脸都没看到,根据,这十有**就是个冤案啊,祁寒竟然都没有发现?

在林月汝刚抱上祁寒大、每天赖在将军府那段时间,她亲见祁寒批阅地方报折,有任何一丝不明之都会选出来,要求退回去做详细说明后再报。而郑天清的这案子,如此敷衍的证据链条都能通过,这完全不是他的风格吧。

林月汝研究着口供上不成形的签字画押,看笔锋应该是个写字很漂亮的人写的,但能把字写成这样,不是故意的就肯定是手受了很重的伤,而她觉得后者的可能更大。

“这个郑天清是什么人啊?”

“他是江东郑家的七少爷,也是郑贵妃的亲侄儿、寒王殿下的表弟。”卞弘毅递过一份卷册给她,“虽是个纨绔子弟,但格却温有礼,并不像个会行凶杀人的人。”

卷册是由一些文书装而成,其中户籍这一页上盖有江东府的官印,证实犯人的身份确实无误。

林月汝将卷册翻了一遍,觉得似乎没有什么可疑之,灰心地将册子合上,手指却无意间拨动了贴在卷册脊背的封条。

“这卷册的封条是结案的时候就贴的,还是送大理寺之前贴的?”

“为了防止有人更换卷册容,结案时便要将封条贴上。”卞弘毅翻着另一本卷册头也不抬地解释。

“那有没有可能在结案封卷之后,发现里面漏装了东西,再拆开重新装封印的?”

“这种可能也不是没有,但需要另立说明一同装在卷册之中,封条上的日期也需以重装的时间为准。”

“怎么,发现什么问题了吗?”沈风抬头看向林月汝,“此案关系重大,万万马虎不得。”

“这份文书卷册的封条好像撕了重粘的,”林月汝将里面的页子重又翻了一遍,“并且也没有什么说明在里面。”

说着,林月汝将封条未粘住的一小块挑起来给他们看,被遮住的地方隐约能够看到有撕过的痕迹。与其他卷册比对,封条都是严丝合缝地贴好,并没有丝毫揭过的痕迹,且封条上的日期全部都是七月十四日,也就是祁寒出发去坪州的一天之前。

“或许是当时发现了封条上的错误,所以撕掉重贴的呢?”明明很认同林月汝的发现,沈风却小心翼翼地提出了另一种可能。

“如果当时就发现了错误,他们大可以重新换个封面来装,并且如果不是贴了足够久的时间,浆糊凝固,也不可能将封条撕成这个样子。”

沈风听完,看向卞弘毅确认,只见他低头索了一会儿,肯定地点了点头。

“如果真的有人换了卷册里面的东西,那他到底换了什么呢?”沈风将那卷册仔仔细细翻了几遍,同样没在里面发现可疑之,“所有的文书都盖有官文印信,没有哪个像是造假的。单凭对封条上的质疑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这些卷册都是王爷亲自审阅过的吗?”林月汝翻着桌上其他的卷册,每一本的封底都有祁寒“审阅”的手迹,并盖有他的印信,只有装供词、证词的信封上是单个的印信,并没有“审阅”二字。

想到这些都是祁寒一页页翻过的,林月汝甚至有些怀念那人的气息,但怀念之余又不有些气恼,这犯罪嫌疑人可是你的表弟啊,你就不能好好审一下吗,证人连脸都没看到,而且那供词明显是受刑之后签的,你再公正不阿,也不能任自己的表弟屈打成招啊!

不过林月汝只是心中小小抱怨一下,她是肯定不会相信祁寒真有那么蠢的。

“如果这真是个冤案,而王爷又没有发现,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林月汝又拿起那本文书卷册,脑洞大开地说,“办这案子的人所有书证都是造假,并且成功地骗过了王爷的眼睛!”

“所有书证都造假的话,就不该存在真正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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