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臣叁-血 1(1/2)

作品:《异史浮生

“新鲜的糖葫芦唷!”

秦明被一声吆喝惊醒了,他摸摸自己有点发痛的头,甩了甩。稍微清醒一点后便看清了周围,这个分明是一个仿古式的旅游区,里面的建筑结构是战国风格,旅游区的人也无一不穿着类似战国时期的服装,甚至连游客也是如此。

这倒是让秦明感觉如今这个商业性野蛮开发古镇的时代还有这种有节操的开放商感到难得。不过赵箜菲怎么把我弄到了这个地方?

秦明习惯性的摸了摸胸口玉佩,却摸到坚硬的铠甲,突然看见自己的袖口不是校服,低头一看,自己还披着一套甲胃。看了一眼玉佩还在那儿,他便开始思索现在的情况。

搞什么?怎么把我弄到这儿还把我衣服给换了,难道真的和赵箜菲?不、不会吧。

突然,秦明的脑袋里面,冒进来无数的知识,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一生。

他的名字叫赵殇,家里父亲带着八个孩子,他是最大的一个。因为没钱抚养他们,父亲在他九岁那年把他卖给军队。

在他的军旅生涯前几年,不仅是同为民兵的人瞧不起他,还因为拖了后腿挨了他队上的伍长什长不少揍,那个时候赵殇连哭泣都不敢,因为一哭就会被同伍的队友拳打脚踢。

赵殇十三岁被分配到凶险的雁门之地,被分配过去的士兵有千人之众,到雁门那天,有一个名叫李牧的将军过来视察他们。那天他们列队,李牧走到他身边的时候,微笑着蹲下来问他“你害怕战场吗?”

“不怕!”只有十三岁的赵殇这么回答。李牧微笑着拉开他的袖子,满是伤痕,甚至有从手臂一直到肩膀的刀疤。“你叫什么名字?”

“赵殇?”“嗯,赵殇啊,从今天起,你作为我的直属部队一员,明白吗。”“是!”在周围众人的惊讶之中,李牧将他收入自己身边,在征战数年后,十八岁的赵殇已经是统领百人下属的百夫长百将。

此后在战场征战近十载,多次在生死关徘徊,也多次被李牧所救,用自己的努力和血汗从一介民兵博得赵国军队长官千夫长头衔。

我的脑子里怎么会突然有这些东西,秦明搞不清楚,而那些突然进入脑内的知识,让他头痛欲裂。

不过他卷起柚子,果然是跟自己记忆中相同的,有一条长长的刀伤。

就在秦明头痛捂着头休息的时候,旁边一个人笑嘻嘻的蹲下来搂着他的肩膀,回头习惯性的以为是马墨岩在这儿,一看却是几个不认识的满脸鬃须的大汉,身上穿着粗麻制的衣服,脚上还穿着草鞋,想必是景区的工作人员?

秦明就这么想和的时候,其中一个大汉就嚷嚷道“喂,把钱和甲胃留下来,我们就不告发你。”啥?这几个打劫的也穿的这么专业混到景区里来?秦明这么想着,他开口说话却差点被自己吓一跳,因为根本不是他自己的声音,语气也跟自己想的大相径庭。

“没有钱,别来烦我!”这一声喝出来让秦明自己和周围的几个大汉也吓一跳。几个围上来的大汉对视一眼,立马强行扑上来准备硬抢。秦明心里只是想着反击,那个把手搭在他肩上的人就已经被他扣住手关节,头被按在地上。

那人在地下嘴里直喊“疼疼疼,军爷我错了,饶命啊,疼疼疼……军队集合你却现在还在这里,肯定是逃兵吧!你这样招摇你铁定也是被砍脑袋!”秦明手上加了点劲,那个人马上又求饶“疼疼,我错了军爷!”

另外几人见同伴被制住,虽然准备一齐扑上来,但在最先上的人被一脚踢倒和在秦明拔出剑之后便不敢轻举妄动。

而在此时跟秦明相近装束的几个士兵模样的人从远处开始往这边跑过来并且拔出腰上的佩剑。

“你们几个混蛋,对千夫长干什么!”那几个士兵冲上前去,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些大汉都制服,那些个五大三粗的大汉就一个个被剑指着脖子。

秦明看见这几个惹麻烦的人都被制服,克制住心里莫名来的一股想要砍掉自己用脚踩着,被他抓着手掌关节的人手臂的冲动,把剑收回了剑鞘中。

而那些被剑挂在脖子边的人都在磕头饶命头都被磕破开始流血仍然不停下,不过其中一个人的头正往下磕就立马就被一个脾气明显火爆的士兵砍了下来。

周围刚刚还很热闹的街道都炸开锅,人们鸡飞狗跳的逃窜。

“求饶有什么狗屁用,敢对我们千夫长动手?你们有几颗头够砍啊!”那个士兵一剑砍完头还不算,回头还向那些跪在地上磕头的几人大呵,那几个人看到那染血的剑和滴血的脖子,立马裤裆就湿润了,引得他们身后那几个士兵哈哈大笑。

若果是秦明平时此刻应该也跟那几个人一样,吓得下半身流出惊喜的液体,不过现在不知道心底哪里来一股嗜血之气,让他很轻易的适应这种场面,就当做是梦吧,秦明这么想着。

那个脾气火爆的士兵提起滴血的剑走向第二个人,那个人跪在地上的双脚止不住地大幅度打颤,那个湿润的裤裆也变得水直接流出来了。正要挥剑斩下去,就被秦明用剑鞘挡下来。发出一声刺耳的金属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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