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按手指印(1/3)

作品:《非酋变欧之路

毕竟那些已然亡故的男人年纪都是结过婚的人,为人子、为人父,上有老下有小,即使他们死了也牵扯到一个赡养老人的问题。

古代深受周礼的影响,因此按着古代的规矩一般是长子负责给父母亲养老送终,长子分到最大份的家产,但要负责奉养父母双亲。

如果某一家的长辈不想要长子奉养,而是让不是长子的孩子照顾父母亲,但这是需要父母亲和孩子们说好。

至于其他的孩子们,女孩子都是嫁出去的人,也就是说不需要女儿奉养父母亲养老,只需送些年节礼,余下的兄弟们虽然不奉养长辈,但还是每年要给些钱财。

儿子们要给两个老人养老送终,那么就可以分到家产,而女儿则无法分到家产,这就是古代的遗产分割。

作为一个已经去世的男人自然无法赡养父母亲,而他的孩子们自然还小,也不能担起赡养祖父母的责任,但亡者的妻子按着古代的规矩,还是要负责赡养老人。

牵扯到赡养的问题就会多了些麻烦,为了减少麻烦,她可以接走死者的妻子和孩子们,在加上死者父母亲,但受照顾的人绝对不包括什么兄弟姐妹。

但就怕那家人不会同意,古代庶民基本上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导致会生育不少孩子,就算是夭折了几个,但孩子数量还是不少。

问题来了,有了更多的孙子辈孩子出生后,这个家还没有分家,前朝因为牛耕技术的推广,开始提倡:父母在不分异,这个说法深深烙在民众的心里,往往是老人过时后再分家。

这就导致他们一大家子是一个大家庭,也有些像是吃大锅饭,同样一家人有人十分勤快,有人则十分懒散,但他们没有分家的想法。

但凌霄能够站在他们一家人那一方考虑吗?当然不能,她要考虑也要为杨娟考虑一下,一下子接进来这多人,还不能当成奴婢,要花费多少金钱和精力才能照顾好?

因此凌霄才说出那种方法,如果老人想要被赡养,可以跟着走,但杨娟按着规矩要照顾的亡者的妻子儿女,还有父母亲,但不包括亡者的兄弟姐妹。

如果那些人非要以要赡养父母的名义跟着,当然也可以,但要分家,个人顾个人,不能拿亡者的抚恤金补贴一家人。

听了凌霄的想法后既然有想要跟着走的一大家人,他们也答应到了地方后自己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不让父母亲担心。

自然也有那种故土难离,死活不愿意离开的人,凌霄会给不愿走的老人留下一些财物,也就是等于提前给了赡养费。

这之后跟着凌霄走的亡者妻子儿女就没有要赡养亡者父母亲的义务,除非是那些兄弟们全部死绝了,才轮得孤儿寡母来赡养。

不管是那种的情况下,凌霄会专门写下整个情况,受益人要签名,当然一般人只怕是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不怕的,可以按下手指印。

要是不签,自然根本不会给财物,还要有相关证人的签名或者是手指印,绝对不会给死者妻子儿女留下后患。

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凌霄知道不是每一对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或者是儿子多了不值钱,很多人为了活着耗费了大部分热情,根本就是随便养养孩子,没得什么感情。

而父母和儿女之间固然有那种感天动地的舐犊情深,为了儿女什么都可以放弃,但从来也不缺把儿女当成货物的父母亲。

为什么会觉得有些父母不爱这个死去的亡者,那是因为服兵役都是一种苦差事,很多人去了就没有回来。

这种情况下就等于要放弃了那个孩子,因此如果一个大家庭有几个儿子,被送去往往是最不受宠的那一个。

儿子是不受宠的那一个,他的妻子儿女也会受到轻视,凌霄可不愿意有些偏心父母亲一直吸一个儿子的血,去养活自己最心爱的孩子,儿子死了还不放过。

就算是儿子死了,但不是还有儿媳和孩子吗?没有了顶梁柱的那一房人会活得更苦,还要吸不受宠孙子孙女的血。

如果儿媳有孩子还好点,要是没有孩子,这个儿媳在家里的地位完全没有地位,只会处于最底层,自然要为大家做贡献,这种情况虽然少,但也是有。

有些老人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特别喜欢某个孩子,就恨不得把其他儿女的血都洗出来给爱子。或者是特别讨厌某个孩子,恨不得把孩子抽筋扒皮。

凌霄自然知道这种情况,也对此而深恶痛绝,签字按指印就是为了防着某些自私私立的人,逮着善良老实的人猛欺负。

这是后世都有这样的情况,在古代更加有存在的可能,在古代只会更加恶劣。要是一家人根本没有分家的话,孩子是没有私产这个说法。

要是那一个孩子敢私下置办产业,被爆出来绝对会被周围人唾弃,就是一个不孝之子,家长完全可以没收所谓的私产。

当然那些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情况也有,一旦出现父亲打死儿子的事情,只要拿出来父子这个关系,做父亲的打死儿子无罪。

父子之间要是有争执,父亲是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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