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蝴蝶满园春色好 六(2/2)

作品:《谁说本仙是神经

合种花,可那一年的花开得倒是格外的好,比这些年开得都要好。不过他不似你这般的采花贼,反而似是很珍惜那些花一般,照顾得比师傅还细致。常常蹲在那儿看着那些花就是半天,叫他也不应。对了!那院子里你嫌弃得不行的对联,就是他提的字。不过后来他就自己走了,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当时师傅也没有找他,也再也没有提过他,不过后来,偶尔会看到师傅晚上一个人对着那些花独酌。”

“那你可记得那人相貌?”蜀琦问道,身子都探出来一截。

“大哥!那时我才五岁不到,能记清这么多已经很了不起了。现在都快十一年了,我一直住这都再没见过他,你这问上问下的,还能把他给再找出来不成。”丽春翻了个白眼,抱起手道。

蜀琦这才躺回身子,感慨道,“我找回来和他自己寻上来是两件事!”

“反正找回来我也不认得了。”丽春又似思考什么一般,挠挠头,道,“也不知道为什么,对那个人的脸总是记不清,只记得他总是穿一身皂色的袍子。但是他住过道观这件事,倒是记得格外清晰。”忽然又似想起了什么一般,一拍脑门,道,“他还总是有意无意的盯着师傅的剑穗看,还说过师傅的剑穗丑来着。”然后他又打量着蜀琦道,“说来,你的剑穗和师傅以前的剑穗还挺像的,就是你使不出师傅的剑法。”说着他又砸吧了下嘴道,“真是糟蹋!”

看他注意到这个剑穗,蜀琦不由得有些紧张起来,忙用手把剑穗掩了掩,半开玩笑的笑道,“你小子不会是晚上做梦做多了,给我瞎编的吧!”

“才不会呢!”丽春端起盆子,怼道,“他这么大个瘟神,我当然记得清啦!”

事隔几日,蜀琦的伤好得也差不多了。他懒懒的坐在大堂的台阶上,阳光正好,照得他舒服得眯起了眼。修真之人剑不离身,此刻,他的剑穗就垂在他的腰间,看着燕羽归正蹲在花圃中央打理着那些花。他便开口道,“道长!你说有些以前不喜欢的东西,看多了的话,会不会也觉得好看。”。

“兴许会吧!”燕羽归头都没抬一下,继续浇自己的花。

“那道长!以前觉得很好很雅致的东西,看多了,会不会觉得腻呢?”

“……”这回燕羽归没有回答,他的身形掷了掷,缓了缓,才又拿着瓢慢条斯理的浇在花上。

蜀琦似乎也没盼着燕羽归回答一般,继续问道,“道长,道长这么喜欢花,那有没有一种认主的花呢?”似是怕燕羽归没有理解,他又补充道,“只有主人照看,才开得好的那种。”

燕羽归这才直起腰,刚要开口,一个身影扑门而入,明明是跑了很久,一进来几乎没有站稳,扶着大门,还喘着粗气。蜀琦一看是丽春,这才把刚抱到手里的剑给放下。

丽春却没来得及大喘气,倚着门,大嚷道,“师傅!不好了!镇上出事了!”丽春跑得急,又没有灵力,跑进来有些体力不支,额头上的细汗粘住了他的碎发,显得颇为狼狈。

“何事?”燕羽归转身,问道。

丽春扶着门,大气直喘,“师傅!那个姓桑的丧门星在镇上杀人了!好像还是个仙门子弟。他还掀了一家酒家,扬言要见师傅,不然屠城。酒家没了办法,这才叫我回来,赶紧请师傅去一趟。”

燕羽归听到丽春说桑柔槿杀了一个仙门子弟,身形都晃了晃,转身进屋拿了剑便要走,道,“丽春,你在道观里好好待着,不要出门,为师去一趟镇上。”

下一章这个故事就完结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这几个角色。这是我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确实笔力比较浅薄,经验也不足,可能写的东西不是让大家那么的满意,这里我向大家道歉。

另外,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要准备考试了,应该是在写完这本书之后。我尽可能写完这本书,不断更。一方面,如果我断更了的话,要等考试完在更,可能故事的连贯性就不是那么好了,另一方面,断更确实影响作品在网站的发布,(算是私心吧!身为新手的我,不想第一个作品出任何事!)所以我尽可能的不断更。

还有就是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有给章节取章节名,这段时间里,我有时间就会插章节名。但是我这人确实不太会取章节名,有点怕带错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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